8月1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建议,限制房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会所等境外投资,重点推进有益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
其中,限制境内企业拓展与国家和平进步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策略与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含:(一)赴与国内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国内缔结的双多边条款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锐国家和区域拓展境外投资。
(二)房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会所等境外投资。
(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指标需要的落后生产设施拓展境外投资。
(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指标的境外投资。
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进步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建议的公告国办发〔2017〕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进步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建议》已经国务院赞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建议国家进步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近年来,国内企业境外投资节奏明显加快,规模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带动有关商品、技术、服务走出去,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与有关国家互利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拓展国际产能合作发挥了要紧用途。
目前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企业拓展境外投资既存在较好机会,也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
为加大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进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进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进步需要,现提出以下建议:1、指导思想全方位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要紧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策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方位策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步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实树立和贯彻落实革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步理念,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策略,不断创造更全方位、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深化境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拓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付境外投资风险,推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进步,达成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一同进步。
2、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体。
在境外投资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用途和更好发挥政府用途,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根据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拓展境外投资,企业在政府引导下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坚持深化改革。
革新体制机制,提升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SEO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法,在资本项下实行有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按鼓励进步+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坚持互利共赢。
引导企业充分考虑投资目的国国情和实质需要,重视与当地政府和企业拓展互利合作,创造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坚持防范风险。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家经济外交整体策略,坚持依法合规,合理把握境外投资重点和步伐,积极做好境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3、鼓励拓展的境外投资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拓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国内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输出,提高国内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弥补国内能源资源短缺,推进国内有关产业提质升级。
(一)重点推进有益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
(二)稳步拓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指标输出的境外投资。
(三)加大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四)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五)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拓展农林牧副渔等范围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
(六)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范围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打造分支机构和服务互联网,依法合规拓展业务。
4、限制拓展的境外投资限制境内企业拓展与国家和平进步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策略与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含:(一)赴与国内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国内缔结的双多边条款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锐国家和区域拓展境外投资。
(二)房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会所等境外投资。
(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指标需要的落后生产设施拓展境外投资。
(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指标的境外投资。
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5、禁止拓展的境外投资禁止境内企业参与风险或可能风险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资,包含:(一)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商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二)运用国内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商品的境外投资。
(三)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
(四)国内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款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
(五)其他风险或可能风险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6、保障手段(一)推行分类指导。
对鼓励拓展的境外投资,要在税收、外汇、保险、海关、信息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创造愈加好的便利化条件。
对限制拓展的境外投资,要引导企业审慎参与,并结合实质状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示。
对禁止拓展的境外投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严格管控。
(二)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察,防范不真实投资行为。
打造境外投资黑名单规范,对违规投资行为推行联合惩戒。
打造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指导境内企业加大对其控制的境外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打造完善境外投资决策、财务管理和违规责任追究规范。
打造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资本金规范。
健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规范,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三)提升服务水平。
拟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引导企业打造完善境外合规经营风险审察、管控和决策体系,深入知道境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加大与有关国家在投资保护、金融、职员往来等方面机制化合作,为企业拓展境外投资创造好外部环境。
支持境内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投资顾问、设计咨询、风险评估、认证、仲裁等有关中介机构进步,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商业咨询服务,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经营风险。
(四)强化安全保障。
按期发布《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情况报告》,加大对企业赴高风险国家和区域投资的指导和监督,准时警示和通报有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重大风险,提出应付预案和防范手段,切实维护国内企业境外合法权益。
督促企业拓展境外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做小项目安全风险预测应付,打造健全安保规范,加大安保培训,提高企业境外投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各区域、各部门要根据本建议需要,合理把握境外投资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拟定颁布配套政策手段,扎实推进有关工作,确保获得实效。